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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新華社電 備受關註的網絡紅人秦志暉(網名“秦火火”)誹謗、尋釁滋事一案11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在法庭上,“秦火火”對犯罪事實表示認可,當庭道歉併發表九個“感謝”。該案將擇日宣判。
  “秦火火”當庭認罪
  公訴機關認為,“秦火火”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消息在網絡上散佈,造成惡劣社會影響,嚴重危害社會秩序;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,起哄鬧事,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,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,應當以誹謗罪、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  “秦火火”對公訴機關的指控表示認罪。“秦火火”說,微博可能造成什麼樣的後果,“當時自己只想到有利的後果,就是大家能註意到我這個人。”
  “秦火火”的辯護律師當場進行了激烈辯護,公訴機關和辯護律師之間多次交鋒。對於公訴機關提起的誹謗罪,爭議焦點一是從技術層面上,案發時,被告人“秦火火”是否發佈了涉案微博;二是事實證據能否認定構成誹謗罪;三是本案是否應適用公訴程序。
  對關於尋釁滋事罪,控辯雙方爭議焦點一是從技術層面上講,案發時,被告人“秦火火”是否發佈了涉案微博;二是行為方式是否符合兩高司法解釋規定。
  一連發表九個感謝
  輪到“秦火火”做總結陳詞時,“秦火火”先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歉意,隨後藉此一連發表了九個感謝:
  “說了道歉之後必須說我的感激,我感激這個時代,有電腦有網絡才有我的發揮空間;
  我感謝北京這個地方,它的包容讓我有了很好的工作機會,使我被人認可、被人欣賞;
  感謝我曾經工作的公司,給我工作機會,讓我不斷成長,走上工作管理崗位;
  感謝北京的公檢法機關,他們文明執法,讓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;
  感謝微博世界,讓我和名人溝通交流,他們並不歧視我;
  我感謝我的兩個辯護律師,感謝你們為我辯護;
  感謝在場的記者,我是一個小人物,感謝她們;
  感謝北京市第一看守所,那裡的管教對我很好,使我感受到了人性關懷的溫暖;
  還要感謝我的父母,他們對我的成長盡到了最大的努力,讓我有學習的機會,有安身立命的本錢。在這裡請允許我向他們鞠三個躬。”
  聽了“秦火火”的一番言語,現場安靜下來。有人認為他認錯態度誠懇,但也有網民質疑“秦火火”仍在作秀。一位網友稱,“這哪是被告人陳詞,簡直就是發表獲獎感言。”
  該給“秦火火們”滅火
 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認為,通過“秦火火”案要讓公眾意識到,“網上發言不能發佈虛假信息;轉發信息時不可以添油加醋、歪曲原信息,不能確定這條信息是否經過核實時,不應輕易轉發。”以此建立互聯網上的“公序良俗”。
  DCCI互聯網研究院院長劉興亮建議,行業協會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出台規定,一旦有企業利用傳謠行為進行商業的不正當競爭,就對其予以重罰;作為網絡內容的重要傳播平臺,微博、微信等也要建立更好的機制判斷、過濾謠言,履行應承擔的義務。
  (原標題:秦火火受審當庭道歉九謝各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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